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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人编造经营資料误导被特许人签订合同,构成欺诈!

本案是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误导、欺骗被特许人的典型案例。本案判决认...

知典觀點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0)川知民終405號判決中,認定某餐飲總部因在2018年合約推廣中編造「單日營業額破3萬」等經營資料而構成欺詐。許多企業主誤以為招商廣告只是行銷包裝,不受資訊揭露義務約束。 本案關鍵在於,法院指出總部掌握核心資源,雙方資訊不對稱,當總部無法提出財報證明其宣稱的「能賣七、八百份」資料時,即被認定為故意虛假宣傳。這代表文宣中的每一句承諾,在法庭上都可能成為誠信的檢驗標準。 對於誠實經營的加盟企業,本案並無影響。但若您正準備進行商標授權擴張,知典提供的商標布局健檢能協助確保授權合規,避免文宣踩線。 企業主應採取兩項行動。第一,招商簡報凡涉及營收資料,內部必須保留真實報表備查。第二,合約應明訂,未載明於合約書的文宣不構成合約內容,降低業務口頭承諾的風險。 在品牌授權的競技場上,真實的營運資料才是最安全的法律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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