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属的恶意诉讼中民刑交叉法律关系研究
知典觀點
2026 年 8 月 14 日發布的商標惡意訴訟研究指出,大陸新修訂商標法第八十一条與第八十五条已將惡意訴訟納入刑事。許多人誤以為這只是對岸法規變動,與台灣企業無關。筆者認為,這代表過去利用商標搶註進行灰色套利的空間正被刑事重罰堵死。 統計顯示,在 2022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間,檢察機關就移送了 175 件涉嫌犯罪線索。例如有公司在上市公司更名次日搶註十餘件商標並索賠近千萬元,未來這類行為將直接面臨刑事追責。這對正當經營的品牌商是極大的保護。 對於正當經營的企業,這項變革毫無合規風險,反而降低了被勒索的機率。若您在大陸市場面臨商標訴訟威脅,知典的商標監控服務能協助您在早期階段攔截這類惡意搶註。 筆者建議採取兩項行動。第一,若遇惡意索賠切勿輕易和解,應主動蒐集對方未實際營運、批量搶註的證據向司法機關舉報。第二,進入新市場前務必提早佈局商標,不給惡意者留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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