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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st Rule, Real Traps: The USPTO’s Foreign-Applicant Representation Requirement Takes Effect July 20

The USPTO's final rule, effective July 20, 2026, requires foreign-domiciled patent applicants, inventors, and owners to use a registered patent practitioner. Continue reading this post on Patently-O.

知典觀點

美國專利局將於2026年7月20日實施新制,修正 37 C.F.R. 等規定,強制境外專利申請人須委託美國執業代理人。許多人認為這只是程序微調,但它實質上拉高了海外發明人在美布局的門檻。 這就像財務投資中的強制託管,雖能降低交易風險,卻也拉高了投資門檻。雖然已有九成七的外國申請案委託專業代理,但對習慣自行申辦的發明家而言,這意味著早期研發成本的增加。 新制適用於生效日後提交的所有文件,不論案件何時申請。若未能在進行中案件及時補正代理人資訊,專利申請恐面臨停擺,如同投資部位被凍結。 筆者建議企業採取兩大行動。第一,盤點在美申請中或獲證的專利,確認是否已指派合格的美國代理人。第二,重新評估美國專利預算編列,將強制代理成本納入財務規劃。 智財布局如同資產配置,唯有合規才能確保資產的流動性。建議企業在布局前諮詢評估,並透過知典的「專利布局健檢」服務,及早為海外市場做好合規與預算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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