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在UPC再被诉
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于2026年7月8日公开了一起专利侵权案件信...
知典觀點
許多企業主以為專利訴訟只是法律攻防,實際上,這是一場高槓桿的財務投資博弈。 在財務投資中,專利就像是具有穩定現金流的資產,而標準必要專利(SEP)更是如同高收益的特許債券。正如 Velos 於 2026 年 4 月向歐洲統一專利法院(UPC)慕尼黑地方分庭提起訴訟(案號 UPC_CFI_1300/2026),指控海信侵犯其 EP4258663 影片編碼專利,這本質上是專利授權平台在進行資產變現與維護投資回報的商業手段。 對於出海的臺灣企業而言,未將專利規費與授權金視為產品的「財務隱性成本」,等同於在進行無防備的融資。一旦遭遇如本案涉及的 HEVC(H.265)等標準必要專利訴訟,企業將面臨歐洲市場產品下架與鉅額損害賠償的流動性風險。 筆者建議,企業應採取兩大財務避險策略:第一,將專利授權金納入研發預算與產品定價模型,預留風險準備金;第二,在產品銷往海外前,必須進行全面的自由實施意向(FTO)調查。知典提供專業的「專利布局健檢」服務,協助企業在國際市場的資產配置中穩健前行,針對具體個案的侵權風險防範,建議諮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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