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构成举证妨碍的,法院可结合侵权销售資料、行业利润酌情确定惩罚性赔偿基数
智慧財產權侵权领域中惩罚性赔偿适用难的因素之一在于赔偿基数难以精准确定。...
知典觀點
許多企業主誤以為在商標侵權訴訟中,只要隱匿銷售帳冊、拒絕提供內部財務資料,法院就無法估算賠償基數,進而能規避高額賠償。 在軍事戰略中,這如同「堅壁清野」卻自曝防線,本案中福建高院審理古某公司與俞某玩具廠等侵害商標權糾紛,被告拒絕提供帳冊構成「舉證妨礙」,法院直接採用原告主張的玩具行業平均毛利百分之五十八點九計算,全額支持五百萬元的三倍懲罰性賠償判決。 當企業面臨訴訟時,採取消極不合作的防守策略,不僅無法阻擋對方的攻勢,反而會將戰場主導權拱手讓給對手,讓法院採信對己方極為不利的行業平均資料。 筆者建議,第一,平時應建立完善的合規銷售與財務記錄,避免面臨訴訟時無據可依;第二,遭遇爭議時應積極抗辯並提出合理的損害計算評估,而非消極對抗。 隱匿戰略只會換來更慘烈的潰敗,積極迎戰才是最佳的防禦,若有相關爭議,知典提供專業的「商標監控」與風險評估,建議諮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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