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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开店两次被诉侵权,支付的33万元赔偿款谁担?

在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即授权方作为经营资源的掌控者,往往处于优势...

知典觀點

許多品牌授權商以為只要合約寫明加盟商是獨立法人,發生商標侵權時就能置身事外,但這起判決徹底打破了這個保護傘。 這就像教練在比賽中下達違規戰術,導致球員吞下紅牌,教練當然必須負全責。本案加盟主李先生依某餐飲公司指導使用「啃骨头」標識而被客某公司起訴,因總部整改指導失當導致重複侵權,被成都中院判決授權方須承擔三十三萬餘元人民幣的賠償。 這項判決提醒企業主,授權不只是收加盟金,更是一場合規的接力賽。一旦總部提供的指導存在法律瑕疵,即使合約有免責條款,法院仍會判決授權方承擔全額的侵權賠償責任。 筆者建議採取以下行動:第一,授權前務必進行完整的商標檢索,確保品牌無侵權風險;第二,建立標準化加盟指導手冊並由法務審查。 別讓錯誤的戰術,毀了苦心經營的品牌聯賽。知典提供專業的商標監控服務,協助您穩健擴張,相關合規細節建議諮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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