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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时侵权纠纷中被告鉴定费的负担

知典觀點

許多企業主以為法院未作實體判決,提告方就不需承擔鑑定費。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終2221號裁定打破此誤解。這好比體育選手因資格不符被取消參賽,先前的器材檢驗費自然得由該選手全額買單。 本案原告韶某公司起訴凡某公司專利侵權,雙方各預繳58000元人民幣鑑定費。因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於2024年2月8日宣告該專利無效,最高法院於4月16日裁定駁回起訴,並判原告負擔全部116000元鑑定費。 這代表專利無效宣告在大陸訴訟中,已成為被告轉嫁鑑定成本的財務武器。不打算在大陸維權的企業不受影響。若您正準備提告,知典的專利布局健檢服務能協助在提告前評估專利穩定度,避免因專利被無效而倒貼對手的鑑定費。 第一,被訴侵權時,應將無效宣告作為免除鑑定費的防守戰術;第二,專利權人提告前,必須嚴格評估專利穩定度,避免貿然起訴。 確保權利基礎穩定,是控管訴訟成本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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