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丨最高人民法院陶凯元:在智慧財產權司法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以“和合”之力促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知典觀點
這則新聞凸顯中國司法機關在智財糾紛中,將「調解」提升到策略高度,這與許多企業主習慣直接訴訟的思維有所不同。從商管策略角度看,這代表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智財爭議不必然是零和遊戲。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陶凱元便指出,要以「和合」之力促推「新質生產力」發展,並引用了該院於2025年發布的《技術類智慧財產權案件司法調解工作指引》,強調透過協商尋求共贏,而非僅止於勝訴。對於有意開拓中國市場或與當地企業往來的臺灣業者而言,這不僅是當地司法趨勢,更是一種經營思維的轉變。若能理解並善用此「調解優先」的策略,將有機會在智財爭議中避免漫長訴訟耗費,並可能促成新的合作模式。筆者建議,第一,企業應重新評估其智財爭議處理策略,將調解與和解納入預設選項;第二,針對潛在或既有糾紛,可主動探詢調解可能性,並準備相應的談判籌碼。智財糾紛,能談則談,能和則和,方為長遠之道。知典能為企業提供智財爭議管理諮詢服務,協助您評估最佳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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