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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专利复审无效制度最佳化程序公正性与审查效能

知典觀點

許多企業主誤以為專利取得後便能一勞永逸,卻忽略了對手發動無效宣告時,程序規則的微調將直接影響防禦成本。 從商管策略的資源配置來看,中國大陸自二〇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施行修正後的《專利審查指南》,將「一事不再理」原則放寬至「相同或實質相同」的理由與證據。此舉能有效阻絕競爭對手利用換湯不換藥的程序進行惡意騷擾,降低企業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然而新制要求專利權人必須提交「全文替換頁和修改對照表」,且以最後一次提交為準。這雖提高審查效率,卻也壓縮了臺商應對無效宣告的容錯空間,若格式有誤恐導致關鍵專利流失。 筆者建議:第一,建立專利預警機制,遇無效宣告時迅速依新制梳理文本;第二,研發階段即導入防禦性檢索,降低專利被宣告無效的風險。 專利防禦是決定企業生存空間的資源戰。知典提供「專利布局健檢」服務,相關策略調整建議諮詢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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