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 · 本地代理人規定

外國公司在台灣申請商標是否需要委任本地代理人?

是的。在台灣無住所或營業所的外國公司不得自行申請商標,必須委任本地商標代理人向智慧財產局(TIPO)代為申請及辦理後續程序。代理人負責遞件申請、處理繁體中文相關事項、接收官方往來文件,並代申請人管理期限、核駁通知回應、異議及續展事宜。委任狀僅需簽署即可,不須公證或認證。

本頁適合哪些讀者

  • 保護在台商標的外國品牌權利人
  • 跨境電商及亞馬遜賣家
  • 首次在台申請商標的外國公司
  • 代理客戶申請的海外事務所
  • 管理國際商標組合的內部法律顧問

重點摘要

  • 在台無住所或營業所的外國申請人必須委任本地商標代理人。
  • 代理人負責申請、繁體中文事項、官方往來、期限管理、核駁回應、異議及續展。
  • 委任狀僅需簽署,不須公證或認證。
  • 台灣採申請主義,強烈建議申請前先進行近似商標檢索。
  • 委任代理人不影響商標所有權——申請人仍為商標權利人。

本地代理人規定的實際意義

在台灣無住所或營業所的外國公司,不得直接向智慧財產局(TIPO)辦理商標申請程序,必須委任台灣本地代理人進行申請、接收官方往來文件並代理相關程序。

實務上,這不僅是形式上的規定。本地代理人負責管理繁體中文申請人資料及商品/服務描述、追蹤期限,並確保審查意見於權利喪失前獲得妥善處理。

台灣商標代理人的職責

  • 向智慧財產局(TIPO)遞件申請
  • 準備繁體中文申請人、商標及商品/服務相關記載事項
  • 接收並回報官方往來文件
  • 追蹤期限及回應時限
  • 處理核駁通知回應及補正
  • 代理申請人進行異議、廢止及舉發程序
  • 辦理續展、移轉及授權登記

如何委任代理人——委任狀

項目說明
文件委任狀(POA)
公證不須公證
認證不須認證
簽署由授權代表人簽署即可
適用範圍可涵蓋一件或多件申請案

在台有子公司的外國公司——仍需委任代理人嗎?

若申請人在台灣設有營業所或子公司,視申請人架構及申請主體而定,或許可直接申請。實務上,許多外國集團仍選擇委任本地律師,以一致管理分類、中文用語及期限事項。

若商標所有人為外國母公司而非台灣子公司,則外國申請人須委任代理人之規定仍可能適用。

相關台灣商標指引

有關完整申請流程及申請主義風險,以下頁面說明外國品牌權利人通常需要一併解決的相關議題。

常見錯誤

  • 以為外國申請人可直接線上申請而無需台灣代理人。
  • 為委任狀支付不必要的公證或認證費用。
  • 使用不精確或誤譯的繁體中文商品/服務描述。
  • 直到本地業者已搶先申請才注意到台灣申請主義原則。

WISECODE 如何擔任您的台灣商標代理人

作為您委任的台灣商標代理人,WISECODE 負責全程管理:

  • 申請前近似商標檢索
  • 商標申請及繁體中文商品/服務草擬
  • 核駁通知及駁回回應
  • 異議、舉發及廢止策略
  • 續展、移轉及授權登記
  • 透過我們長期合作的中國夥伴,整合台灣與中國的申請作業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外國公司是否可在不委任代理人的情況下申請台灣商標?

僅限在台灣設有住所或營業所者;否則必須委任本地代理人,此為強制規定。

委任狀是否需要公證?

不需要——僅需簽署的委任狀即可受理;不須公證或認證。

委任代理人是否影響商標所有權?

不影響。申請人仍為商標權利人;代理人僅代為辦理相關事務。

同一代理人是否可同時處理申請及後續爭議事務?

可以——同一代理人可負責申請、核駁通知回應、異議、廢止及續展等事宜。

貴所是否也可代辦中國商標申請?

可以,透過我們長期合作的中國夥伴——台灣與中國的申請可由單一窗口統一協調處理。

申請台灣商標近似檢索

請提供您的商標及商品/服務說明,我們將進行近似檢索並提供申請方案。

提供以下資訊有助加快評估:

  • 商標(文字及/或圖樣)
  • 商品/服務及目標尼斯類別
  • 如有,優先權主張及首次申請日
  • 已在哪些國家取得註冊
申請台灣商標近似檢索

Last updated: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