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判决┃判赔800万!N字鞋假冒案终审:家庭成员轮换经营主体难逃共同侵权连带责任
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某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陈某阳、陈某灿、卓某...
知典觀點
許多企業主誤以為,只要頻繁變更網路商店的登記法人,就能在商標侵權訴訟中規避責任。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26年9月11日公佈的終審判決打破了這個幻想,認定陳某陽等家族成員輪換經營主體侵害第5942394號「N」字商標,判賠800萬元人民幣。法院穿透其家族成員分工,認定其銷售侵權鞋超52萬雙構成共同侵權。 這種宛如游擊戰中頻繁更換部隊番號的規避手段已失效,合法經營自主品牌的企業則不受影響。此時正是利用知典的商標監控服務來主動防禦仿冒者的好時機。 筆者提出兩點方針。第一,維權時應蒐集侵權網店的發貨地址、電話與資金往來等實質關聯資訊,以利主張共同侵權。第二,品牌創立初期即應完成核心商標的佈局,避免市場被侵害後才被動訴訟。 司法穿透式審判代表未來訴訟將回歸實質經營判定,人頭防火牆已不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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