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O · 供應鏈盡職調查

台灣OEM及ODM知識產權風險查核清單:專為外國買家而設

當您向台灣OEM或ODM採購時,知識產權風險可能轉移給您作為買家:誰擁有設計、模具及改良成果;產品是否具備自由實施性;以及機密規格是否受到保護。在簽約前釐清這些問題,可避免所有權糾紛及第三方侵害風險。本查核清單涵蓋外國買家在OEM/ODM關係中應處理的知識產權問題——所有權、FTO、保密及賠償——以及台灣本地法律顧問如何審查合約及相關權利。

本頁適合哪些讀者

  • 向台灣OEM或ODM採購的外國買家
  • 協商供應商條款的硬體及電子公司
  • 審查製造合約的內部法律顧問
  • 進行供應鏈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投資人

重點摘要

  • 外國買家可能因採購關係承擔實際的知識產權風險。
  • 簽約前應明確設計、圖面、模具及改良成果的所有權。
  • 量產前應進行FTO審查。
  • 保密及營業秘密處理需有明確的操作細節。
  • 賠償及責任上限應與商業風險相匹配。
  • OEM與ODM架構下對所有權的預設假設不同。

OEM vs ODM——所有權差異的成因

在OEM(委託製造商)關係中,買家通常提供產品設計並預期擁有其所有權。在ODM(委託設計製造商)關係中,供應商可能創建或調整設計,因此圖面、改良成果及衍生設計的所有權必須在合約中明確約定。

買家的知識產權風險查核清單

  • 設計及圖面所有權已以書面形式載明。
  • 模具所有權及移轉條款已明確約定。
  • 改良成果及衍生發明的歸屬已作出安排。
  • 產品已就第三方專利進行自由實施分析(FTO)審查。
  • 保密及營業秘密保護條款具有實際可操作性。
  • 商標及品牌使用授權已受到限制並有書面記錄。
  • 賠償及責任上限與侵權風險相匹配。
  • 合約終止後的材料、模具及資料返還義務已明確規定。
  • 兩岸(台灣及中國)轉包條款(包括中國轉包)已納入合約。

採購關係中的自由實施性

供應商的保證條款固然有用,但並不等同於自由實施分析(FTO)研究。外國買家在擴大生產規模前,應了解產品、元件或製造工藝是否涉及現有台灣專利。

保密及營業秘密

保密協議(NDA)的條款應與規格、圖面、韌體、測試資料及供應商通訊的實際傳遞方式相符。存取限制、分包商管控,以及合約終止後的返還或刪除義務均應明確載明。

相關FTO及供應鏈指引

當合約條款與技術專利風險一併評估時,OEM/ODM審查的效果最為理想。

常見錯誤

  • 依賴口頭所有權協議。
  • 忽略模具所有權及移轉權利。
  • 未進行FTO便開始量產。
  • 使用效力薄弱的賠償條款且無實際追償途徑。
  • 允許轉包(包括中國轉包)而未包含知識產權條款。

WISECODE 如何審查您的OEM/ODM知識產權條款

  • 知識產權所有權及改良條款審查
  • 模具、圖面及資料返還條款審查
  • FTO產品及製造製程範疇界定
  • 保密及營業秘密保護審查
  • 賠償、責任及轉包風險評估
  • 透過我們長期合作的中國夥伴進行中國專利FTO整合

官方參考資料

常見問題

在OEM與ODM交易中,設計的所有權歸誰?

在OEM(委託製造商)中,買家通常提供並擁有設計;在ODM(委託設計製造商)中,供應商負責設計,因此所有權必須在合約中明確約定。

台灣供應商的侵權行為是否可能令我承擔責任?

風險可能轉移至買家;自由實施分析(FTO)審查及明確的賠償條款可降低此風險。

模具的所有權歸誰?

模具所有權及移轉條款應明確載明——這是合約中常見的漏洞。

你們可以審查我們的OEM/ODM合約嗎?

可以——我們作為台灣本地法律顧問,審查知識產權條款及相關權利。

審查OEM/ODM知識產權條款

請提供OEM/ODM草案及產品背景,我們將審查知識產權條款及相關FTO風險。

提供以下資訊有助加快評估:

  • 合約草案
  • 交易類型:OEM或ODM
  • 產品類別
  • 是否涉及中國轉包
審查OEM/ODM知識產權條款

Last updated: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