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專利申請入門

台灣設計專利保護什麼?產品外觀、部分設計與GUI指南

台灣設計專利保護看得到的產品外觀。本文說明整體設計、部分設計、GUI與圖像設計的差異,以及照片、圖式和介面截圖應如何準備。

「這個造型能不能申請專利?」產品做出來以後,很多人第一個問這個。

答案要看你手上有什麼。台灣設計專利保護的是對物品全部或部分的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所形成的創作。它可以涵蓋整件產品,也可以只保護其中特別設計的部分。應用於物品的電腦圖像或圖形化使用者介面(GUI),同樣可以成為保護標的。

「簡約風」「日系感」「科技感」只是抽象印象。如果沒有具體表現在產品或畫面上,還不足以界定設計專利權範圍。

設計專利保護的是看得到的具體外觀

判斷的時候可以先問一句:競爭者最想抄走的,是你的技術作法,還是消費者一眼就認得出來的外觀?

以下這些適合往設計專利的方向評估:

  • 家電、家具、工具或容器的整體造型。
  • 按鍵、握把、燈具、鞋底或機殼的部分外觀。
  • 包裝盒、瓶身或袋子的形狀與表面圖樣。
  • 顯示在螢幕上的圖示、操作畫面或 GUI。

設計專利不保護產品背後的工作原理、製造方法或抽象創意。創新重點如果在內部機構,可以另外評估發明或新型;如果是材料配方、控制方法或軟體處理流程,則應評估發明專利。

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期限自申請日起算 15 年屆滿。

整體設計、部分設計與 GUI 有什麼差別?

整體設計:保護產品完整外觀

整體設計看的是物品全部外觀所形成的視覺效果。一盞檯燈從燈罩、支臂到底座的整體造型,或一只隨行杯的完整輪廓與表面配置,都屬於這一類。

如果同業仿製時通常會連整體比例與造型一起照搬,整體設計是直觀的方向。但產品日後只改動其中一小部分,還算不算落在保護範圍,不能憑「看起來很像」判斷。

部分設計:鎖定產品最有辨識度的局部

部分設計可以只主張產品的一部分,其餘作為「不主張設計之部分」。像是只保護電動工具的握把輪廓、相機鏡頭周圍的裝飾環,或鞋面上特定區域的線條配置。

產品其他部分會因為尺寸、型號或功能而變動,某個部分的造型卻會一直沿用下去。這種時候,部分設計的布局價值可能比只申請完整外觀高。哪些部分主張、哪些排除,會直接影響日後的權利解釋,送件前就要想清楚。

GUI 與電腦圖像設計:保護畫面外觀,不是保護程式碼

應用於物品的電腦圖像與圖形化使用者介面可以評估設計專利。App 的操作畫面、設備控制面板、儀表板介面、特定功能圖示,都在這個範圍裡。

設計專利保護的是使用者看到的畫面外觀,不包括程式原始碼、演算法或資料處理邏輯。同一項數位產品如果既有特殊介面,又有技術性的控制方法,可以分別評估設計專利與發明專利。

為什麼要先準備照片、圖式或介面截圖?

設計專利權範圍以圖式為準,並得審酌說明書。口頭講「外型比較圓」「介面很直覺」,沒辦法確認真正要保護的視覺特徵,各個角度是不是一致也看不出來。

依產品類型準備:

  • 實體產品:不同角度的照片、3D 圖、六面視圖或工程圖。
  • 包裝設計:展開圖、立體圖與實際包裝照片。
  • 部分設計:標出主張設計及不主張設計的部分。
  • GUI 或圖像:完整畫面截圖、操作前後畫面及顯示裝置情境。

照片不一定能直接當正式申請圖式,但拿來確認外觀有沒有定型、視圖一不一致、哪些部分值得主張,這樣就夠了。產品還在頻繁改版也可以先討論,挑出已經穩定的核心特徵,不必等到上市前才開始整理。

抽象風格、概念圖或一句描述可以申請嗎?

通常還不夠。

「北歐風的咖啡機」「像水滴一樣的滑鼠」「讓付款更直覺的畫面」都只是方向。設計專利要求創意落在特定物品或圖像的具體外觀上,並且用足夠且一致的圖式呈現出來。

概念圖如果已經清楚表現最終外觀,可以當作進一步製圖的基礎。不同視角互相矛盾,或關鍵部位還有好幾個版本,就要先決定送的是哪一個設計。圖式不是普通附件;設計專利權範圍以圖式為準,必要時並得審酌說明書。

設計、發明與新型不是三選一

同一件產品可能同時包含好幾層創作。以可攜式空氣清淨機為例:空氣循環與感測控制方法看發明;濾網與機殼的可拆卸結構,發明或新型都有機會;機身輪廓、出風口配置和操作畫面看設計。

設計專利著重物品外觀的視覺效果,發明與新型則著重技術內容。企業可依實際的仿製風險搭配申請,不必為了減少件數勉強只選一種類型。

如果產品除了外觀,還有內部結構或控制方法,可以先閱讀發明專利與新型專利比較,確認不同創作應如何分開保護。

產品功能普通,但消費者就是衝著外觀買的,設計專利可能是最重要的那一件。反過來,外殼只是標準形狀、競爭優勢全在內部技術,就不該因為手邊剛好有產品照片,就先送設計。

名稱、Logo 和標語屬於設計專利嗎?

品牌名稱、Logo 或標語的主要功能,是讓消費者辨識商品或服務來源,原則上應優先評估商標保護。

這些文字或圖案如果構成包裝或產品外觀的一部分,可能出現在設計專利的圖式裡,但兩者保護目的不同。拿到包裝的設計專利,不代表品牌名稱已經有商標權;註冊了 Logo 商標,也不會自動保護整個瓶身或包裝造型。

兩者可以搭配使用:設計專利保護具體外觀,商標保護用來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

申請前還要注意是否已經公開

設計有沒有新穎性,會受申請前的公開情況影響。官網上架、社群貼文、募資頁面、展覽展示、型錄寄送、公開販售,都可能留下公開紀錄。

產品快要發表的時候,除了行銷素材,也把專利申請時點一起排進去。台灣對特定公開情況設有優惠期規定,但適用條件、期限,還有海外布局的規則都不一樣,不能當成固定的補救方案。

哪些情況值得先做設計專利評估?

出現下面任何一種情況,可以在公開前先整理資料:

  • 產品外觀已接近定案,準備打樣、參展或上架。
  • 某個部分的造型是產品系列會持續沿用的識別特徵。
  • App、SaaS 或設備介面已完成主要視覺設計。
  • 包裝形狀或表面配置容易被同業直接模仿。
  • 技術功能不容易申請專利,但外觀有明顯的市場差異。

目前只有風格方向的話,先把概念做具體。等到有一致的產品圖、包裝圖或介面畫面,再判斷要走整體設計、部分設計還是 GUI,會準得多。

提供圖式或截圖,確認可保護的外觀

要評估台灣設計專利,可以先提供產品照片、設計圖、包裝圖或介面截圖,並標出最不希望被仿製的部分。知典會協助確認設計是否已經具體化、適合整體還是部分設計,以及需不需要搭配發明、新型或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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